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近日,县人大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善恒主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负责人及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法治股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针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县人大法制委负责人首先汇报了定远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备案工作经验,分析了备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后带领大家学习了《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及《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之后与会人员就备案审查工作交流发言。
针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司法局分管领导首先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与会人员分别就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发挥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会议最后,徐善恒就相关工作进行总结讲话,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规定的认识,弄清审查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等基本问题,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要按市、县人大的要求及时、规范备案。
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他强调基层是化解纠纷的前沿阵地,村(居)法律顾问要加强与基层政府的沟通,有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矛盾调解”作用,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发现小,化解早、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