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该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统筹中央及省市县财政资金,立足区位、特色产业等优势,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项目选择优质量。选择优质扶持项目写好村级集体经济大文章。我县立足乡镇村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积极找寻前景好、产业优、回报稳的优质项目,全面改善我县薄弱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困境,补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短板,强化优势产业,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资金投入重统筹。县财政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牢固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今年全县统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126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级资金591万元,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20万元,县财政配套规划安排300万元,显著提升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潜力,促进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
增收创收增效益。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发挥干部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保障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夯实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基础,不断增强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对乡村振兴经济、生态、文化、就业的带动效益,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有序发展。
金融支持强服务。县财政加大走访对接商业银行,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着力扶持地方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产业水平提升。县农商行结合实际制定了《定远农商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对象主要针对向服务辖区内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的贷款,贷款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生产经营。贷款额度:经审慎调查评估后确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并积极推进开展“整村授信”活动,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兼职金融助理,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开立“三资”结算账户,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更加便捷的乡村振兴资金结算业务。
资金监管提绩效。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建立高效统一的村级财务管理体系,促进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