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委举办“两优一先”表彰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激励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社会组织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定信仰信念、永葆对党忠诚、勇于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6月29日,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委在市民政局12楼举办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委“两优一先”表彰大会,表彰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50名优秀共产党员、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2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高宏伟出席会议,为表彰对象代表颁发证书和牌匾并讲话。
高宏伟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市社会组织党委抓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制增活力,带领所辖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服务”系列活动,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特色服务项目品牌化建设取得的新成绩新成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激励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社会组织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定信仰信念、永葆对党忠诚、勇于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6月29日,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委在市民政局12楼举办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委“两优一先”表彰大会,表彰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50名优秀共产党员、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2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高宏伟出席会议,为表彰对象代表颁发证书和牌匾并讲话。
高宏伟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市社会组织党委抓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制增活力,带领所辖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服务”系列活动,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特色服务项目品牌化建设取得的新成绩新成效。
高宏伟指出,受到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坚定信仰中践行初心,始终对党忠诚、一心向党;在服务群众中践行初心,始终心系百姓、一心为民;在乡村振兴中践行初心,始终迎难而上、一往无前。他们的事迹展现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群体形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充分发挥“两个作用”,以信仰指引实践、用行动践行初心,不畏艰险、勇挑重担,自觉把人生价值和理想追求,融入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之中。
高宏伟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是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教育、激励、引导广大党员,营造弘扬正气、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学习先进典型,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热情服务奉献,大胆开拓创新的优秀品质。二是要引领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把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服务能力,引导社会组织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探索建立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联系共建机制,带领党员和志愿者深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用红色力量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围绕服务“产业第一 ”,引领行业组织积极为珠海产业发展建言献策。围绕服务“民生为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建设民生幸福样板城市。三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先进性建设。发挥党组织负责人和骨干党员等关键少数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社会组织特点,聚焦各项重点任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柳涛,市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市社会组织党委所辖党委负责人和“两优一先”表彰对象代表等参加大会。
高宏伟指出,受到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坚定信仰中践行初心,始终对党忠诚、一心向党;在服务群众中践行初心,始终心系百姓、一心为民;在乡村振兴中践行初心,始终迎难而上、一往无前。他们的事迹展现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群体形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充分发挥“两个作用”,以信仰指引实践、用行动践行初心,不畏艰险、勇挑重担,自觉把人生价值和理想追求,融入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之中。
高宏伟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是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教育、激励、引导广大党员,营造弘扬正气、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学习先进典型,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热情服务奉献,大胆开拓创新的优秀品质。二是要引领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把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服务能力,引导社会组织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探索建立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联系共建机制,带领党员和志愿者深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用红色力量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围绕服务“产业第一 ”,引领行业组织积极为珠海产业发展建言献策。围绕服务“民生为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建设民生幸福样板城市。三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先进性建设。发挥党组织负责人和骨干党员等关键少数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社会组织特点,聚焦各项重点任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柳涛,市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市社会组织党委所辖党委负责人和“两优一先”表彰对象代表等参加大会。(吕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