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委“三加强三提升” 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出新成效

2022-07-27 11:04:52    来源:中国视窗    作者:

  近年来,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社会组织党建职责,以“三加强三提升”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强组织建设有新举措,提升党建工作引领力。一是优化机构设置。2021年在市民政局设立组织科,负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直接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配齐配强党建工作队伍力量,发挥市社会组织党委“拳头”作用,有力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二是创新党建管理体制。修订《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委议事规则》,制定《珠海市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等10多项制度规范党建工作,强化党对社会组织重大议事决策的把关和政治核心地位。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业务“五融合”(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年报工作、换届选举、等级评估、评优评先中深度融合、一体化开展党建工作),将等级评估指标党建分值由原50分增加到100分。三是创新党建阵地建设。创新性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运作的方式,打造“一基地两平台”(市社会组织党建人才培养基地、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金网教育集团党委工作站和社会工作协会党委工作站),为社会组织党建提供坚实的阵地保障,提升党建工作创造力。目前“一基地两平台”还成为党组织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平台,促进社会组织业务与党建工作同步培育、同步发展、同步提升。

  加强队伍建设有新实践,提升党建工作凝聚力。一是推进党建指导员队伍职业化。现有14名党建指导员纳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行“公开招考、分级管理、合同聘用”,并根据工作年限及履职考核情况分三级进行职级晋升。出台《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委党建指导员管理工作细则》,明确党建指导员岗位职责、教育培养及管理考核等要求,规范队伍建设。出台《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委党建指导员兼任基层党委副书记工作制度》,任命9名党建指导员为直属党委副书记,推动人员下沉基层党组织。二是实施“培源工程”。重点从社会组织高知识群体、党建联络员、业务骨干中培养党员,坚持从源头选优。注重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的培养,完善“头雁种子”培养机制,推动109个已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实现“一肩挑”。三是建立党建联络员队伍。构建“双同步”长效机制,做到“应建尽建”“应联尽联”“应纳尽纳”,推动没有党员的1112家社会组织建立党建联络员。依托所辖基层党委对党建联络员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建立工作群10个,强化工作联络,提升“两个覆盖”质量。近年来,核拨两新专项经费和专项党费,用于党建联络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务知识培训等活动,推进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加强党建业务融合有新成效,提升党建工作影响力。围绕社会组织特点,创新工作理念,找准党建工作切入点。一是推行“党建+品牌”。深化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按照“六好”(领导班子好、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基础保障好、引领发展好、社会评价好)标准打造示范党组织,强化党建品牌创建,形成一批体现珠海市社会组织特色的党建品牌。总结12个党建品牌案例参加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建案例评选,《建设“一基地两平台”促进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一体化发展》获评广东社会组织党建十佳案例,另两个案例获评广东社会组织党建优秀案例。二是推行“党建+服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我为困难群众送帮扶、我为企业减负担、我为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我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等系列活动,引导社会组织深入参与“民生微实事”工作,落实社会组织党组织为民办实事431件,投入1000万余元。组织214个党组织到社区报到,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服务、公益慈善等活动,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省内外乡村振兴项目30个,投入资金4451万元,汇聚社会力量和资源,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活力。

[责任编辑:吕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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