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工作应该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党建引领是根本。开启新征程,处在新位置,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党的领导,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真正做到党建强、发展强。要建强“领头羊”队伍。把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为主线,依托党校、远教平台等培训载体,对农村干部、党员开展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等专题培训,举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赛,组织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全面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本领。
坚持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因地因村制宜,整合土地资源,灵活经营模式,在集体经济提质增量上下功夫。提升经营群体专业技术水平。充分利用乡村振兴政策和人才回引计划,加大对相关人才的引育力度。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群体开拓眼界、提升素质。加大在会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土专家”“田秀才”人才中挖掘后备干部力度,可安排其先行进入集体经济组织锻炼提升。
坚持把强化人才智力支撑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要充分调动农村党员群众和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推动驻村干部发挥生力军作用。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督促驻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尽责。驻村干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履行宣传党的政策、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身入群众摸实情,心沉基层谋发展,着力提升为群众办事服务水平,切实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