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该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公共资源工作部署要求,秉承“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依托“大数据”平台,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能,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规范化和效益最大化。通过创新机制,加强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多措并举,坚持提质增效,持续优化服务,扎实推动便企惠企政策措施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招标计划统一发布。一是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透明度和交易质效。相关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方便企业提前了解项目信息,为企业投标决策提供方便,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实体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统一的标准、规则、类别,依法公开采购意向信息、招标计划、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提升政府采购和招标项目透明度。
电子交易全面覆盖。一是大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启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形成“流程规范、节点闭环、电子存储、可查可溯”的交易平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腿”,切实降低企业投标成本。二是严格执行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拆分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严格遵守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做到各类项目应进尽进、应招必招,同时按照“集中进场,分级交易”的原则,做到与市级高度一致。三是远程异地不见面开评标交易。以数字赋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进入“智时代”,实现“不见面”开标常态化,节省投标企业制作纸质标书和线下递交环节,有效完善全程服务、精准服务、数字服务。深化远程异地评标,增强省域评标专家抽取随机性,确保评标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优服务提升满意度。一是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应急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予以容缺受理,提前办理入场手续,发布招标公告,先承诺后补办,保障重大项目及时组织实施。主动对接,加强与业主单位联系。开展重大项目招投标“提前告知、主动服务”活动。积极向项目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缩短项目标前准备时间,确保项目招标一次性完成。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走出去,激发干部活力,多参加活动、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完善自身工作。同时督促干职加强政治理论和招投标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实行挂牌上岗、亮明身份,用心用情服务,以微笑的面孔、专业的知识提供高效的服务,展现了作风过硬、业务熟练、服务热情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团队,各方主体满意度不断提高。
严格管控监督管理。一是升级门禁系统,评标专家及工作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方可进入评标区域,避免人为因素干扰。二是实行专家“云签章”,实现“刷脸”即签章、“云签”增效能,解决评标专家CA锁忘带、损坏等问题,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安全性与保密性。三是强化见证活动,对进场项目交易活动现场、评标评审现场情况进行实时见证,并重点记录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是否存在未认真履职尽责、未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等违规行为。
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一是全面梳理项目保证金清退情况。针对历史沉淀保证金处理,实行台账化管理,明确项目名称与未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金额,加强与投标业主单位对接,全面了解未清退原因,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明确项目清退流程,督促招标人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退工作。三是该中心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进行排查、清退。积极联系各业主单位,做好业务指导,服务好企业与各单位,确保完成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营商环境。二是为切实减轻投标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在电子保函系统基础上全面推广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大大减轻了企业投标的资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