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公管局始终高度重视招投标领域风险防范,科学设立监管体制机制,实行”分段管理”,加强标前、标中、标后监管,全流程防范招投标领域风险,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平、公正、公开交易,预防职务腐败做出成效。
一、标前加强招标文件监管加强招标文件标前受理比对,统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规范招标项目的资质、业绩、奖项设置,禁止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加强项目单位招标人员培训,建立项目单位招标人员培训制度。推行重大建设项目专家论证,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水平。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受理比对和“双随机一公开”在线抽查,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政策法规。截至9月共开展三次“双随机一公开”在线抽查。
二、标中强化开评标现场监督制定开评标现场监管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监管人员常态化开展现场巡查监督。创新电子暗标横向评审,实行异常报价评审、复核确认、违法违规线索报告机制,深入监督评标专家评审行为,约束专家自由裁量空间。加强过程见证。监督见证人员要通过查看评标系统、视频监控、不定时巡查等方法,重点监督评标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串岗、干扰专家独立评审、专家随意废标等异常情形,并及时报告监督部门。
三、严格标后履约监管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公开机制,项目单位将建设工程合同的中标企业、中标金额、工期等主要内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检查,成立三个标后巡查小组,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工程进度、进度款支付等方面开展巡查。上线运行“滁州市标后监管平台”,对中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行自动定位考勤,对不诚信履约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认定并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