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努力提升工程项目履约质量和效率,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履约信息工作群,强化全程协助指导。一是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统一要求,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宣传招投标项目履约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招标采购人作为本项工作的实施主体。二是全程提供履约信息公开发布协助服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采购人进行履约信息发布系统上传业务指导。积极协助招标采购人完成履约信息发布系统上传工作。对招标采购人在此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全程协助指导。
建立全部交易项目台帐,按工期跟踪提醒。一是将工程类项目名称、中标公示时间、合同签订公示时间、合同工期、履约公示时间等建成统计表,每周一次电话提醒催办。二是组织项目履约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及时召开履约信息公开培训,持续推进履约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发履约信息是否存在逻辑错误进行排查和修改。
开展县级履约信息公开检查抽查。一是对已发履约信息和未发履约信息进行进行排查,对部分履约信息仍然存在逻辑错误,合同签订日期与完成日期间隔明显过短,实际工期与合同工期不一致等情形进行修订。二是联合业主单位和县住建设局进行项目前期开工准备提醒,施工许可办理提醒等。
已到期项目履约验收提醒。一是对合同工期到期的项目提醒业主单位,及时对照合同进行履约验收,诚信评价及履约情况公示等。二是强化履约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逻辑错误进行整改。三是对完工的项目,及时发布履约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未如期履约公示的项目进行督办提醒。一是对于多次催办仍未履约公示的项目,由发改委监督检查股负责督促,及时和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沟通,进一步推动履约信息如期发布。二是履约信息公开作为经常性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提醒督促招标采购人对已完成招投标项目进行履约信息公开,把履约信息公开作为招标采购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