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一贯表现、犯罪后果及影响、认罪悔罪等情况,形成准确的综合评估意见供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参考。近日,社区矫正四中队着力强化调查评估工作。
正面调查定基调,矫正四中队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对其本人和其近亲属展开深入调查,详细了解其本人对于此次犯罪的态度、措施以及日常的生活表现。
侧面了解查实情,通过与被告人的邻居和村(居)委会的沟通对话,侧面了解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和性格特点等情况,并征求邻居和村(居)委会对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判处非监禁刑的意见。
综合分析出意见,社区矫正四中队综合被告人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参考群众和村(居)委会意见,综合评估其是否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并及时上报县社区矫正局。
做好调查评估这一社区矫正工作的前置程序,不仅为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