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定远县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效能,通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解决群众办事之忧。
一是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顶额优惠。对预留份额采购项目设立专门的小微文件模版,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免除中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简化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只要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即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二是推行预付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合同价的50%,并要求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发挥银企之间纽带作用。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中心网站设立金融服务板块,提供线上保函服务和中标贷服务,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建立信息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