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定远县发改委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苦练“全、劳、严、实、真、明”“六招”举措,对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指标(2024年版)和市场主体评价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优服务、提效率,不断改善管理水平,深挖办理事项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坚持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推出电子保函、电子档案等新举措,聚焦优化交易系统平台功能,加强开评标过程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营造更为公平、高效、便捷、优质的营商环境。
一是以“全”展开,强化目标整体推进。一是对进入交易中心交易县重点项目、紧急项目等,采取主动提前对接、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等方式,实现交易项目高效推进的保障机制,有效解决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手续多等问题。通过远程直播系统,打通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最后一公里”,减少标书制作、交通住宿等成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掌上服务,成功对接“皖事通”APP,新增和完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重要通知、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变更公告、进场交易见证书、合同及履约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二是该中心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电子签章。投标人无须到达现场即可完成所需资料的受理和提报及中标通知书的打印。全过程电子资料存档,开评标过程电子化监管,影像实时刻录留存。打造全方位多维的数字见证服务体系。建立数字见证室,对招投标项目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透明的见证;全面打通开评标、部门监管、询标、答疑等软硬设施的互联互通,实现人证合一见证,一机联通内外,全程监管零距离。
二是以“牢”开局,筑牢交易工作基础。一是针对以前年度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不顺等问题,定远县发改委坚持以“牢”开局,加强制度保障,加强指标体系建设,强化培训交流,坚决筑牢工作基础。二是该中心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平台电子一体化建设、优化提升招投标营商环境等制度。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职责,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工作时间,限时办结。完善信用公开使用,限制失信人参与投标,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加强对代理机构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
三是以“严”掌控,强化交易过程监控。充分运用省级统一市场主体库、数字证书互认、手机扫码登录、远程异地评标调度、评标评审专家库、行业交易系统、为招标人等各方主体自主选择不同交易系统等各项服务提高支撑和保障。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监督能力和服务水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采取行动推动市、县联动,促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强化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依托互联网技术,将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从地域上最大限度地隔离,预防专家评委常委化,打破专家“地域圈”,从源头上为预防腐败增加了一道“防火墙”。
四是在“实”处落脚,强化项目信用管理。依托“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打通了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徽滁州)的互联共享端口,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管理权限,对采集来的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公布、共享,通过平台进行线上搜索,就能查询相关企业或个人信息受惩罚、受约束等情况,实现信用信息集中共享,工作效率提升97.88%。
五是在“真”处用力,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多部门联合督查,全程参与标后监管,全程公开透明标后监管情况;为让监督过程中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月度报告制度。日常标后监管,月度报告制。二是强化职责管理,夯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诚信管理,规范履行程序。在现场督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达标、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达标率不合格或无手工考勤记录、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变更不履行相应程序等情况,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加强诚信管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内容,认真履行程序。重点为招标成果落实、合同主要条款执行、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项目施工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建设单位作为标后监管第一责任人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了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机制。标后监管实施,为促进中标单位诚信履约,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供了全方位、立体化的保障。
六是在“明”处公开,强化公开透明受监督。一是针对以前年度管理不透明,社会和人民代表监督少等现象,定远县坚持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摆在明处,全程透明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强化投诉监督,畅通投诉质疑渠道。各方交易主体均可随时通过“CA”系统、中心网站“交流活动”栏目、皖事通app等任一方式对招投标项目提出问询、质疑、投诉,无须到达现场或提供纸字版。中心人员都能第一时间收知,反馈,第一时间积极配合招标人、监督部门迅速依法依规答复处置。提高了社会关注度,知晓率,保障项目快速推进,做到异议投诉处置“零”耽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