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日前,一名案件当事人带着一面写有“厚德重法 法治之光 为民服务 温暖人心”的锦旗来到河北衡水市阜城法院城关人民法庭,表达对法官的感谢之情。
这是一起某保险公司诉史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被告史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双方均负同等责任。王某在原告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事故发生后,原告向王某支付了汽车修理费,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史某支付事故赔偿款。
本案系保险公司对非机动车一方的代位求偿,在平时案件审理中较为少见,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翻阅卷宗梳理案情,又结合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最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面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下一步,阜城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初心,坚持在工作中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