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学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日常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2023年12月27日上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12月份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会上学习了社区矫正对象收监的案例,并就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对矫正对象的依法管理提了要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中容易忽视的工作作出提醒;对日常安全管理作了要求;当前管理和日常汇报中存在的不足作了强调、安排和要求。
会议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每天在“在矫通”APP打卡报到;每半月按时进行电话汇报情况;每月按照安排时间每名矫正对象必须参加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填写书面汇报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在定远县辖区活动,若有事外出必须符合法定请假事由,三天前请假批准方可离开定远县,回来及时到社区矫正中队销假签字确认;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社区矫正,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处理后果。
通过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和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改过意识,达到社区矫正的教育实效、监管成效及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