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温天气下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生命安全和基本权益,入夏以来,滁州市全面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积极施救,确保生活无着人员安全度夏。
联动巡查有广度。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网络,建立协调机制和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在乡镇(街道)设立救助服务点;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成立巡查组,深入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和新拆迁区域内待拆房屋等生活无着人员易聚地展开拉网式巡查;建立民政民生工程社会监督员制度,动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和志愿者等积极提供救助线索,随时发现、随时报告、即时救助。
分类救助有温度。对生活无着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统一送至救助机构接收救助;对能够自行返乡的,为其购买车票护送上车;对说不清地址的,交救助机构妥善安置,待查清身份后送回原籍;对经劝说仍不愿进站救助的,发放必要的饮品、食品、防暑降温药品,详细告知救助机构联系方式和求助方式,并及时做好动态跟踪。入夏以来,全市累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184人次,发放物资680余件(套)。
精细服务有深度。采取公开救助热线电话、发放救助宣传单、设置救助引导牌、印制“爱心救助卡”等方式,使群众和生活无着人员知悉求助渠道和救助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坚持救助机构24小时值班和和首接负责制,规范接待、入站、管理、查询、离站“全过程”,常态化做好机构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卫生消毒、防暑降温和传染疾病预防等工作。强化“互联网+”寻亲服务,采用DNA比对、指纹、人像识别等方式,核实受助人员身份信息。今年以来,累计帮助寻亲成功3人次。
源头治理有力度。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综合采取社会救助、社会治理等手段,帮助返乡受助人员解决现实困难;发动基层组织帮助返乡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教育、督促其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防止再次外出流浪。建立落户安置机制,对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的,给予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并妥善安置。今年以来,全市共为2名滞留3个月以上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