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海关获悉,10月15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此次“两证合一”改革将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同时完成了原产地企业备案,也就是说,“两证合一”后,出口企业可直接获得原产地企业备案资质。
据介绍,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与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是海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两证合一”,实现两个备案“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备案”,为企业免去了重复录入信息、上传资料的麻烦,简化了办事程序,节省了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两证合一”后,出口企业直接获得原产地企业备案资质,有利于提高企业申领意愿,进一步提升优惠贸易协定利用率,促进出口企业利用原产地证书在进口国家或地区享受关税减让,充分释放关税优惠红利。
据统计,2019年1-9月份,天津市共有2100家企业提出签证申请,天津海关共签发各种类原产地证书6.92万份,货值46.3亿美元,帮助企业减免进口方海关关税约2.31亿美元。
天津海关在此提醒天津市出口企业,“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向海关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遇到问题也可咨询天津海关12360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