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写着“维护群众权益 彰显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河北衡水市阜城法院城关法庭的法官手中,表达他对法官公正办案的感激之情。
2021年7月2日,某能源公司起诉林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某能源公司要求林某某支付光伏电站剩余货款。城关法庭法官受理此案后,仔细查看卷宗熟悉案情,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根据案情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判决林某某向某能源公司支付相应货款,对于安装问题告知林某某可另行主张权利。
2021年10月21日,某能源公司又因买卖合同纠纷到阜城法院起诉林某某,要求林某某承担违约责任,城关法庭承办法官经过审理判决驳回某能源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1年11月29日,林某某作为原告向阜城法院起诉某能源公司,要求某能源公司拆除光伏电站遮挡部分并赔偿相应损失,承办法官经过审理判决某能源公司整改光伏电站遮挡部分并赔偿原告相应损失,后某能源公司不服判决向中院上诉,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一面锦旗是当事人对两位承办法官认真工作、公正办案的认可。在今后工作中,阜城法院将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抓手,秉持“案结事了”理念,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