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华军一行4人到冀州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蔺静陪同调研。冀州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门保彬,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芳及在家班子成员一同参加了此次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李占芳院长就冀州区法院基础建设、队伍、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重点就案件质效进行了汇报,分享了在提高审判质效上的措施经验,客观分析了各项考核优弱势指标以及存在问题。听取汇报后,胡华军副院长与参加座谈会的所有干警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了案件审判以及与上级法院沟通过程中存在问题。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张贵军重点就诉前调解、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具体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随后,调研组认真听取了门保彬区长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门保彬区长就近年来法院在法治冀州、平安建设中所作的努力与贡献与调研组进行了交流。他表示,区法院在服务辖区中心工作中,始终高站位谋划推进,尤其是在破产案件和涉企案件审理过程中,真正从全区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妥善处理每一件案件,优化了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调研过程中,胡华军院长肯定了院党组在抓业务与带队伍上所做的努力与成效,希望全体干警保持干劲儿,再接再厉。针对下一步工作,他要求:一要强化人民法院政治建设。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各部门同向发力。二要服务保障辖区中心大局。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延伸司法职能作用,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协调,立足法院工作实际,担当实干、主动作为,认真落实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措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要追求更加卓越的审判质量。紧紧围绕审判质效评估和执行工作核心指标任务,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四要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