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河北衡水市景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主动执行”工作机制。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玮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主动执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后,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执行”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推进“主动执行”工作机制落实,与会人员讨论研究制定了《景县人民法院“主动执行”工作流程》。
李永玮强调,一是要全力推进“主动执行”工作机制实施。“主动执行”机制是今年全市法院重项工作之一,是为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到位率,加快“切实解决执行难”步伐而探索建立的一项执行机制,作为基层法院,全体执行干警要加强学习,主动作为,紧跟形势,熟悉主动执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二是要全力推进执行质效提升。强化执行工作刚性约束,狠抓终本和终结案件质量、执行案款动态监管、纠治违规查封处置财产等。结合结案计划,紧盯关键指标,加大办案力度,综合使用线上线下强制执行措施,争取完成计划结案任务。同时,要规范案款发放、电子送达、流程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三是要全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规避、抗拒、干预执行的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通过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以及“提醒履行、督促履行”通知书等方式,有效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减少强制执行立案数量。进一步优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综合应用,努力实现高效、精准、精细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的行为,惩戒失信行为,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幅提升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比例,提高执行到位率。
供稿:景县人民法院
编辑:办公室 徐浩
审核:办公室 卢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