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了解到,为优化河北衡水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衡水中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围绕首个“衡水企业家日”,推出了一批务实举措、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展现了衡水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加强组织领导,带动全市法院一体化推进各项任务
衡水中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今年以来召开2次党组会、4次调度会,由主管院领导带队组成督导组赴11个县(市、区)法院实地督导,指导带动全市法院务实推进各项部署。抓实学习教育,打破思维定式。衡水中院以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典型案例教育为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党委、法院安排部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和日常学习范围。教育培训处将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纳入全市法院2022年度全市法院教育培训计划,引导商事、执行法官转变司法理念、树立主动服务意识。抓实成果转化,破除思想坚冰。全市法院持续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盯教育整顿期间查摆出的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全部进行深度整改完毕,建章立制固化成效。其中,制定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共48项,汇编成《衡水中院制度汇编(二)》,要求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抓实开门纳谏,广泛接受监督。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定向联络代表委员,妥善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50余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70余人次。深入开展“问需于企、送法入企”活动,深州法院、武强法院等印发《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等材料3000余份,全市法院深入企业座谈130余次,征集企业家代表提出的建议300余条,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司法建议54条,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授课30余次,形成了人民法院与企业的良性互动。
发挥审判职能,推出了一批爱商护商务实举措
围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和“四个闯出一条新路”,加强涉企司法服务保障。一是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犯罪活动,保持对“村霸”等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二是依法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截止至7月20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555件,结案率82.06%,处于全省前列。深入开展破产案件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办结破产案件11件,与阿里巴巴集团接洽启用阿里拍卖破产管理智能办公平台事宜,打通破产审判案件网上办公信息与资产处理信息交互的有效连接。三是通过司法裁判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力度,完善对提供虚假证据、故意逾期举证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规制机制,严厉制裁诉讼失信行为。四是规范涉企执行案件办理,针对正常经营的企业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今年上半年,衡水中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413件,已结316件,实际到位金额为3.52亿元。建立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名单库,对于主动履行的义务人,衡水法院会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书,将自动履行信息向征信机构推送,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五是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了《衡水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形成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双轨合力。出台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依法审结知识产权类案件136件,结案率95.8%,为我市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司法保护。六是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在省、市级工业园区内设置商事法庭或法官工作站。目前,桃城区法院路北法庭、故城法院衡德工业园区法庭、枣强法院大营中心法庭、安平法院城关法庭等已成为服务园区、护航企业发展的桥头堡。
聚焦疏通痛点堵点,完善了一批服务企业制度机制
衡水中院强化顶层设计,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纳入《2022年全市法院工作评价办法》,向社会公开发布《十项立案便民措施》,让司法服务有方向,有内核。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制定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全链条预警防范制度,依法严惩虚假诉讼行为,诉讼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印发《“主动执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回应企业对执行工作的期盼。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印发《关于推进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常态化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依法审理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意见》《为群众提供陪诉导访服务工作方案》《破产案件管理人援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机制,同时,我院正在抓紧制定完善企业破产清算的各项制度机制,使司法理念的转变更多的体现在惠企安商的司法实践中,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
供稿:研究室 杨轩
编辑:办公室 徐浩
审核:办公室 卢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