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优化乡村人居条件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近日,定远县检察院主动作为,从办公经费中斥资五万元为定远县三和集镇后李村的道路两边安装太阳能路灯。
定远县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在下队走访的过程中发现定远县三和集镇后李村道路两边未安装路灯,影响村民夜间出行,且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后驻村干部第一时间与该院党组反映,经院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给予帮扶资金五万元用于购买太阳能路灯。
资金到账后,驻村干部立即到现场考察,根据该村道路实际情况购买了36杆太阳能路灯,现已全部安装完毕投入使用,从根本上消除了村民夜晚出行安全隐患,得到村民的交口称赞和一致肯定。
本次定点帮扶行动,提升了当地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加深了群众对检察人的印象,为该院今后更好的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提供了有益探索。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帮扶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助力乡村振兴,让美丽乡村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