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定远县张桥司法所认真执行有关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求刑满释放人员到派出所报道后,必须来到司法所及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根据个人情况明确属于“重点帮教对象”还是“一般帮教对象”,并提出相应的安置帮教建议并及时登记建档,为下一步安置帮教工作打下基础。
针对“三无”人员,工作人员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同时通知服刑人员所在村和相关部门,做好衔接、救助、和帮教工作。
司法法所工作人员与家属和本人进行了谈话,要求他们汲取惨痛教训,严格遵纪守法,并就安置帮教期间注意事项和过渡安置的有关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告知,释明了下一步的帮教工作措施。鼓励其以积极的心态重新面对生活,早日融入社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途径,回报家庭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