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4号),做好我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行动实施工作,加大就业政策实施力度,推动政策速享尽享,助力用人单位稳定岗位、扩大就业,省厅通过系统数据比对,筛选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申请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措施:
一、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二、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联 系 人:陈玉莹
联系方式:0318-2108623
衡水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