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河北衡水中院举办了第十一期“衡法·恒学”院庭长大讲堂,党组书记、院长王利宾主持访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霍兴安主讲。在家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干警代表共30余人旁听。
霍兴安从法院工作实践的角度阐述了管理的重要性,并结合自己在法院几十年的工作经历,围绕着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以及法院人事、文化、信息化、调研宣传、行政装备和内务管理等内容,分享了自己的所学、所感、所思、所悟、所行,并对今后法院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为大家呈现了一场引人入胜、精彩纷呈、内涵丰富的访谈。
王利宾感谢霍兴安为法院审判事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同时希望霍兴安同志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工作,为衡水法院的发展发挥余热。
结合霍兴安的访谈分享内容,王利宾提出,一是加强对四类案件的实质化监管。坚持赋权与定责相结合,细化院长、庭长、员额法官等主体,立案、审管办等相关部门的权责划分,明确法官对“四类案件”主动报告的义务,为依法依规行权提供指引。二是正确认识审判质效考核对法院管理的促进作用。审判质效数据分析都有其深刻的涵义,坚持从数据中找准工作短板弱项,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均衡结案率和审判质效。三是加强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裁判文书是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性因素,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倒逼法官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参加访谈的同志们会后表示,在此次大讲堂上,霍兴安同志将自己几十年的工作经验毫无保留的分享给了大家,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必将激励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传承好勇于担当、忠诚干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精神,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素质,为新时代衡水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稿:研究室 彭丽媛
编辑:办公室 徐浩
审核:办公室 卢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