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普惠性保险,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保障居民健康和病有所医的坚实屏障,也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请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保护自身医疗保障权益,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增添一份保障。11月4日了解到,河北衡水高新区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为切实维护群众参保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具有高新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持有本辖区内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应在学籍地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标准为350元/人。
在缴费期内缴费的居民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对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到2023年2月25日。
四、缴费方式
(一)续保人员:往年已在我区正常参保,今年继续参保的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网上缴费: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业务办理”,选择“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填写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查询→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地衡水高新区)→去缴费→选择2023年度→查询→缴费(提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即可缴费)。
2、税务征收:缴费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征收大厅征收窗口缴费,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
(二)新增人员:
1、从未参过保的居民:可在微信上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缴费人的身份证号及验证码(会显示未有自然人登记信息)→点击下方城乡居民医疗参保查询(含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参保地:衡水高新区)→确定同步信息→返回续费流程缴费。或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做新参保登记。
2、在原籍参保过,未在高新区参过保的居民:①手机办理停保: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厅→身份证号注册→个人帐号登录(身份证号)→城乡居民参保停保。申请办停后,按从未参保居民流程登记信息后,再按缴费流程缴费。②如手机不能办理,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居民医保暂停业务,再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做新参保登记。
(三)下列特殊困难人群由政府按政策分类资助: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残联负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1-2级)的参保登记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其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同级政府按政策给予分类资助。
(四) 新生儿参保登记:
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父母一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持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免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第二年开始需要自行缴纳参保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五、特别提示
(一)集中征缴期间,各个渠道的申报缴费业务受理期为每月1日-25日。26日至月底为结算期,无法办理申报缴费业务。
(二)“河北税务”微信缴费是最便捷的缴费方式。
(三)微信缴费成功后可截屏留存缴费凭证,并可通过微信“河北税务→个人缴费记录查询”功能查询缴费情况。
(四)若有需要开具《个人缴费证明》的,可在付款3-5个工作日后通过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个人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自行下载打印。
(四)不允许重复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要再缴纳居民医保。
(五)在规定缴费期之后参保的,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全额缴纳,参保缴费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也就是说,不按时参保缴费的,您需要多交保费,且医保待遇期缩短。
(六)一定要通过上述正规渠道缴费,不要尝试其他缴费渠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上当受骗!
六、咨询服务
如有不能正常缴费情况,请到以下地址或拨打电话咨询:
高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人民西路怡水公园东侧办公区原建行北侧),电话:2981909。
高新区居民医保中心(胜利西路宝云大厦三楼),电话:2885965/2888009
来源:衡水高新区居民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