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和公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制度、规则、流程和服务的基础上,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场内流程,全面提升公共资源招投标活动服务能力。
搭建平台建设,维护“公信力”。依托“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打通了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徽滁州)的互联共享端口,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管理权限,对采集来的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公布、共享,通过平台进行线上搜索,就能查询相关企业或个人信息受惩罚、受约束等情况,实现信用信息集中共享,工作效率提升95.88%。
健全制度体系,强化“保障力”。对《滁州市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指导意见》和《定远县评标区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场内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制度。自今年对场内不规范行为实行动态见证管理以来,当场指出不规范行为13起。
创新业务培训,提升“凝聚力”。及时开展互学互助交流会、工作交流会及座谈会等活动4次,通过各股室业务骨干轮流登台讲解交流,促进干部职工业务交流,激发工作积极性,培养干部职工“提笔会写、张口能讲、遇事能办”的综合能力,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密切协同配合,增强“协作力”。充分发挥各股室见证管理协调职能,对场内不良行为进行“分段式”见证管理,及时根据滁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立了见证管理服务协作机制,配合协助纪检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项目档案查询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