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定城镇坚持把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压实工作责任,靶向督查指导,促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建立长效机制。以网格化管理、常态化治理、精细化监管为手段,建立“全面覆盖、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突击集中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加大督查力度。结合定城镇实际情况,坚持采取“四不两直”和现场拍照等方式进行暗访督察。对于整治行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村居,送达《定城镇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督察问题交办单》,提出交办内容,给予处理建议,并规定整改完成时间,由村书记、包村干部、联系村干部共同签字确认。
下一步,定城镇将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持续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为实施乡村振兴,实现生态宜居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