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了解到,河北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多元化调解的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的诉讼服务。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姻亲关系。张某妻子肢体残疾多病卧床多年,在与张某结婚前,由其妹妹照顾,哥哥李某以其个人名义为张某妻子办理了一张农业银行卡,方便生活支出。后张某妻子病逝,在李某银行卡中留有存款,张某也不清楚存款数额。因张某妻子突然病逝,未能告知张某其农业银行卡的密码,致卡中存款不能取出,张某不能用于正常生活支出。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冀州法院城关法庭。
受理诉讼材料后,城关法庭进行了诉前调解程序。调解人员受理此案后,通过查阅诉讼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联系,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在法庭内,调解人员将了解到的情况向李某作了陈述,法庭告知李某该笔存款是张某妻子遗产,张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李某无权留下该笔存款,仅是通过提供银行卡保管了妹妹的财产,张某也利用卡中的部分存款对妻子进行照顾到去世。如在诉前调解程序解决可以节省时间和省下诉讼费执行费。经与李某耐心沟通,讲人情,释法理,李某表示理解,同意配合法庭工作并协助张某支取该存款。
法庭调解人员与双方当事人来到附近的农业银行,李某通过自助平台修改了银行卡密码,并在ATM机上对其名下银行卡的存款查询后将卡内的存款2万元取出,剩余几十元张某不再主张。
在法庭内,李某将该2万元返还给张某。张某表示,非常感谢人民法庭和调解员的辛勤工作,为其解决了困扰一年的事情,法庭为其作了实实在在的好事,也让他们的矛盾得以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人民群众一次办结案件,案结事了,不仅能减少群众诉累,减少跑腿次数,还能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后,冀州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将继续做好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调处化解能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