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区人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河北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将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去抓,院党组研究决定于6月28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执行行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党组成员、副院长常青安排部署本次行动方案,亲自带队同执行局局长李铁开展执行行动,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
6月28日凌晨5时许,冀州区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集合完毕。执行干警兵分两路,迅速出击,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还款,履行法定义务。对待态度蛮横的当事人绝不手软,强制执行手段严阵以待,对部分“老赖行为”给予严厉沉重的打击。
本次行动出动执行干警28人次,出动警车4辆,拘传当事人3名,传唤当事人4名,执结案件3件,和解2件,执行到位案款20万余元,严厉震慑了一批规避执行的老赖分子,为执行工作迅速有效的开展打出了气势,为优化本地营商环境做出了贡献。
执行事关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一句赞扬承载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冀州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着“排民忧、解民难、暖民心”的工作宗旨,保护全区市场营商主体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