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了解到,近年来,河北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调研工作,把调研工作与审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努力激发干警钻研精神和工作热情,不断提升调研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干警理论素养和调研能力,打造学习型法院。
一是充实调研骨干队伍。制定《冀州区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调研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由25名35周岁以下基础扎实、工作认真、能力突出的青年干警组成调研撰写团队,要求每名调研骨干每年参加全国法院学术研讨活动,案例或裁判文书报送不得少于2篇,提出的司法建议不得少于1项。同时将调研工作任务纳入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凡未完成调研任务的干警,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二是发挥“传帮带”作用。由院党组成员带头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及业务专长,担任调研课题主持人,根据上级法院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征集调研成果的要求及本院工作实际进行调研任务分配,负责把握调研方向,审核课题提纲,对调研报告进行督导、审阅和定稿。抽调资深法官指导司法调研文章撰写,利用集中授课、分别指导、现场示范等形式,对调研干警思想教育、从事审判、调解工作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引导干警汲取成功工作经验。
三是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将提高司法调研写作水平纳入干警业务培训范围,定期组织调研员开展专项培训、通过召开培训讲座、研讨交流会等形式,让司法调研人员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2023年以来,不定期举办“青年干警讲坛”2次,开展“调研经验交流会”4次,切实拓展干警调研思路,提升写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