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了解到,河北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基层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充分利用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前沿阵地的优势,着力建立健全以人民法庭为法治支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党建队建相结合,思想引领有成果。一是强化法庭政治引领,突出支部“指挥部”作用。狠抓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城关法庭党支部、周村法庭党支部、码头李法庭党支部共持续开展系统化、经常化的理论业务学习24次。二是强化目标激励,突出基层法庭“冲锋号”作用。注重法庭品牌创建,围绕主责主业、理论研究、综合宣传、典型案例为基层法庭量身定做争创目标,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形成“全院一品牌、各法庭一特色”的党建业务融合发展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公信提升,突出党员干警“先锋骨干”作用。以典型塑造形象,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评选出基层法庭“最美干警”、优秀法官等16人次,加大奖励表彰力度,法庭干警在诉讼调解、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发挥了“向我看、走在前”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部门联动相结合,融入基层有举措。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同公安局、司法局以及乡镇街道等部门的诉调对接,形成横跨各部门的司法网络体系。一是在基层法庭设立了“联合调解室”,利用社会购买服务,聘请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任专职调解员,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过滤体系。二是法庭对辖区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将辖区的村民干部纳入“编外法官”队伍,作为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配合法官开展调解工作,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与冀州区检察院建立支持起诉机制,与冀州区司法局建立一对一法律援助机制。引导弱势群体走检察院支持起诉、司法局法律援助程序,法庭与该两部门协作配合,开通维权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基层法庭诉前调解案件247件,与冀州区检察院对接支持起诉案件2件,与冀州区司法局对接法律援助案件3件。
三是常规特色相结合,源头化解有实效。各基层法庭根据各自地理特征,形成了独特的法庭司法文化。一是城关法庭开创性地将心理辅导机制引入调解工作。对涉及家暴、虐待、未成年人等案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慰,给当事人情绪开宣泄口,促进案件平稳化解。二是周村法庭因地制宜,针对周村镇辣椒产业纠纷多的实际,充分发挥辣椒协会作用,从辣椒协会选聘3名特邀调解员,与辣椒市场管委会1名管理人员和周村法庭2名法官共同组成周村辣椒产业纠纷调解室,成立了周村辣椒产业纠纷调解室,高效化解涉辣椒产业民事纠纷,降低诉讼增量。三是码头李法庭根据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增多,企业债务违约案件增多现象,推广“无讼”乡村社区理念,借助“法官工作站”职能,不断加强基层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诉源治理”当中的作用,调解率59.38%,高于全院平均调解率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