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衡水市武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顺利调解一起因拖欠家具款而引发的纠纷。
2021年3月,张某与李某因家具买卖,李某至张某家具店赊欠家具款2万元,并写下欠条。后经张某多次催讨,李某陆续偿还家具款5千元,尚欠1.5万元未结清,张某多次催讨未果酿成诉讼。
承办法官王宣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李某,但一直因电话不通联系不上,法官多次上门送达相关材料,在沟通中了解到,李某认为张某提供的家具有问题,不愿接受调解。承办法官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并不是因家具环保问题而引发的气味,遂耐心的对李某进行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并告知李某如若真觉得家具有问题,可以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经过几次沟通后,李某最终同意调解,分两次给清原告欠款,原告同意被告的调解意见,最终调解结案。
法院受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后,虽说可以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但是审理过程却一点也不能“简”,对于承办法官来说,即使再小的纠纷,也必须认真走过每一个环节,仔细捋清每一条法规,耐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大”略化解每一个“小”纠纷。本案得以圆满化解,得益于法官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理念,每一次苦口婆心的沟通,每一帧的倾心为民的真情付出。
供稿:武邑县人民法院
编辑:办公室 徐浩
审核:办公室 卢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