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旧志考
桃城区的前身为衡水县,地处衡水市的主城区。桃城的称呼,源自西汉初期的桃县。至东汉初年,桃县被撤销而划归下博县,原桃县县城称之桃城。隋代初年,在原桃城周边地域新建衡水县,一千多年后的1983年又改建为县级衡水市。千百年来,域内百姓仍然不忘桃城旧制而代代相传,始终不忘自己是桃城子民。1996年,撤市建区时,政府遵循民众传统俗称而取名“桃城区”。2010年春,新编《桃城区志》开始纂修。
桃城区旧志考:
一、西汉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在今深州市前磨头镇设置桃县,尚无志。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设立衡水县,第一部《衡水县志》的创修年代尚未发现。史书记载“元大德中,重修《衡水县志》”。据查,元代大德八年(1304年),由县尹袁纬(镇阳人)重修,现已失传。清《衡水县志》有“明永乐五年至十三年,水淹县城达九年,县城东迁范家疃”的记载。
二、明万历十年(1582年),知县周子文(进士,无锡人)创修《衡水县志》,此志尚存序言。
三、元、明时期,衡水县属深州管辖,深州又归真定府。明崇祯年间的《真定府志》由唐臣等编纂,善本线装,33卷,现为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衡水县志》的文字内容穿插在真定府志中的各卷:卷一,图经(载明代衡水县地舆图);卷二,沿革表(载衡水县建制年代)。卷六,事纪(载“汉和帝十六年昭禁冀州沽酒”);卷七,事纪(载“衡水盐场”);卷八,事纪(载“衡水县城敌哨大战”);卷九,事纪(载“衡水县城大水,十三年移城范家疃”);卷十九,事纪(载“成化十八年衡水县城大水”);卷二十二,事纪(载“正德年衡水县地震、大旱、大水”);卷二十五,事纪(载“嘉靖三年衡水县大风”);卷二十七,事纪(载“嘉靖十二年衡水县城大旱”);卷十,地里九(载“衡水夹河”);卷十,地里十(载“衡水盐河”);卷十,地里十一(载“衡水河”);卷十一,籍赋十三(载“衡水县赋税”);卷十三,河渠四(载“洚水枯渎”);卷十三,河渠五(载“衡水羊令渠”);卷十五,学校七十二(载“衡水社学”);卷十六,兵防十二(载“衡水马政”); 卷十六,兵防四十二(载“衡水旧城”);卷十七,古迹七(载“桃城”) 古迹八(空城)古迹二十四(孔贤庄)古迹二十五(盖村);卷二十六人物四十一(李桐客)(孔颖达)(盖文达);卷三十三(寺观、仙释)等。
另:《真定府志》丛编项,刻本直隶真定府赋役全书(33卷)。清代王弘祚等撰。包括明《衡水县志》文字。
四、清顺治二年(1645年),知县张恒重修《衡水县志》,此志尚存序言。
五、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知县任宏孝重修《衡水县志》,此志尚存序言。
六、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衡水县志》六卷,全书二册:。知县萧鸣凤,举人孙可宪、萧九奏,贡生张耀龙、姚时和、张宿、孙维宪,生员张之琏等纂修。卷一,地舆志(沿革、分野、疆域、山川);卷二,建置志(城池、公署、学制、庙制、学田、祭器、官书、祠堂、坛庙、寺观、街坊、村镇、集市、桥梁、堤堰、古迹、丘垄):卷三,食货志(里社、户口、田赋、徭役、课税、马政、盐课、兵防、物产、条鞭);卷四,秩官志(县令、县丞、主、典史、教谕、训导、名宦):卷五,人物志(选举、世爵、进士、乡举、拔贡、岁贡、例贡、流寓、封赠、恩荫、乡贤、孝行、义行、贞烈、仙释、武秩、武举、省祭);卷六,杂志(礼俗、事纪、艺文、题咏)。艺文卷辑录周子文、张恒、任宏孝等知县的序言、著文,以及盖文达千言碑文。
版本项:善本;出版项:线装;载体形态项:2册;每页10行,每行24字,白口,四周双边。原善本已失,国家图书馆和北京图书馆存胶卷,流行影印本。
七、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衡水县志》十四卷。纂修知县陶淑、同修王希曾、马崇德,校梓李学颖、协修高世纶、王猷、刘元兆,经理石斯泌、柳如松、刘琦等。
版本项:善本;出版项:线装;载体形态项:5册;88页,每页10行,每行20字,小字双行。同白口四周单边单鱼尾。现存各大图书馆。
陶淑县志十四卷分别是:图考志、地理志、建置志、田赋志、典礼志、学校志、官师志、选举志、人物志一、人物志二、事纪志、艺文志一、艺文志二、艺文志三。艺文卷先后辑录怡贤亲王、方观承、袁纬、任宏孝、王万方、萧鸣凤等著文。
衡水县志卷之十四 艺文志 诗(再发一遍)
衡水县志 物产
衡水县志 卷之二 地理 村社
八、民国十八年(1929年)《衡水县志》,衡水县知事吴士俊、杨晶华先后主持编撰,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成稿。上海商务书馆承诺为全国各县铅印县志,可享受优惠价格,在排队等待之际,抗日战争爆发。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0月3日,侵华日军攻入县城,县政府遭劫,成为废墟。60万字的县志手稿,毁于战火。
九、民国二十三年《河北省衡水县实际情况调查报告书》1册,刘耀卿等纂修。版本项:手抄本;出版项:横版线装,大16开本,40页。道林纸印刷彩色地图1幅,黑白照片4幅,手绘地图5幅。
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衡水县乡土志(课本)》一册,衡水县志编纂局长刘耀卿撰。版本项:石印本,大16开本;普通古籍;出版项:线装,竖排54页;附手绘地图1幅。衡水县劝学局长贾矩卿(贾智芳)作序。
衡水县乡土志课本
同期,《衡水县志》编纂完成。1937年10月,焚于日军侵华战火。
乡土志按课本形式编撰,全册60课。分别是:序言、全球、中国、直隶省、衡水县、汉桃县、冀州深州、旧城、疆域、土地、盐碱、交通、商业、工业、物产、风俗、乡习、节日、人口、村庄、田赋、河渠、滹沱河、漳河、滏阳河、羊令渠、洚水、衡水河、杜村沟、盐河、旧河堤、新河堤、木桥、安济桥、焦汪桥、老龙闸、旧城村、县城、公署、学制、书院、社学、高级小学、初级小学、师范、女学、警察署、局所、县议事会、商会、仓敖、养济院、街巷、坊表、庙宇、墩台、堡镇、集市、八景、古村、垄墓。
十一、1960年,《衡水新志》。1958年11月5日,河北省将衡水县、冀县、武邑县、枣强县四县合一,组建大衡水县。《衡水新志》由新组建的衡水县档案馆编纂。1962年1月1日,衡水县恢复至1958年11月5日以前建置。《衡水新志》未正式出版,现存铅字印刷初稿150页,10余万字。现存桃城区档案馆。
十二、1996年《衡水市志》(596-1990),衡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82年1月30日,国务院批准原衡水县的衡水镇改建为衡水市。1983年3月3日,国务院决定,撤销衡水县,将衡水县行政区划归衡水市。1987年,县级《衡水市志》的编纂工作正式起步。主编:刘鹏起,副主编:张俊锋、栾建英,编辑:梁占广、王凤林、贾来旺、沈庆彬、郑国森、崔山林等。1996年,由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全册分别是:序言、概述、大事记。正文30篇:建置区划、自然环境、人口、城建环保、乡镇村庄、工业、乡镇企业、农业、水利、商业、粮食蔬菜、交通、邮电、电力、金融、财政税收、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民主党派与群团地方组织、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军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情等篇。及人物、附录、图表索引、后记。
版本项:大16开本;出版项:精装;印张:61.25;字数970千字;印数4000册;彩色地图2幅,彩页8页。
十三、新编《桃城区志》(1991-2010)。1996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衡水地区建立地级衡水市,原县级衡水市改为桃城区。
2010年3月,桃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立,编写工作启动,主编:耿东聚,副主编常海成、郭志凯,编辑:王世敬、孟祥吉、蒋惠廉、杨振宇、康占营,学术指导:吴铁良。预选要目分别是:志首、卷一环境、卷二改革开放、卷三政治、卷四经济、卷五文化、卷六社会、卷七人物、志末等篇章。预计2017年出版。
文字内容以原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