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河北衡水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主管司法技术工作的院领导和两级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2023年衡水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成绩,分析了存在问题,并对2024年司法技术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如我在诉”精神融入“三源共治”大调解中去,深入调研全市法院委托鉴定工作,检视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技术保障。
会议要求:要明确职责定位,切实增强推动全市司法技术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强烈的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要坚定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始终围绕能动司法理念、“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要推动技术和审判高度融合,形成“既熟悉法律知识,又了解鉴定规律,比法官更懂技术,比法院外专家更懂审判”的队伍优势。
要坚持科学规范,为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技术队伍,保持专业技术人员稳定,杜绝对外委托无人管、不会管、擅自管的现象;要严格时限管理,准确界定委托流程中的各个节点并科学监控,有效规范、保障及促进对外委托工作良性运行;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对外委托流程,确保司法公开透明。
要坚持“如我在诉”的服务意识,增强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转变过去“选机构”、“管机构”的传统思想,始终坚持把服务审执工作放第一位,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要切实履行好审查、告知义务,将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贯穿委托前、委托中、委托后的全过程,完善诉前调解与诉前鉴定衔接机制;严格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更高效地开展司法技术工作。
要牢记初心,坚守廉洁底线。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手中有尺、眼中有光,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 要主动将公开透明贯穿于委托鉴定的全流程,在日常处理案件过程中要坚持权利告知、释明制度,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 要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拓展各项便民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还就进一步完善委托鉴定制度机制、着力拓展“三步四法”调解模式应用、着力提升委托鉴定工作质效、进一步严格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关于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进行了解读和领学。
供稿:司法技术辅助室
编辑:办公室 徐浩
审核:办公室 卢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