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迅速执行完毕3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回血汗钱。
2022年被执行人闫某雇佣张某等3名农民工施工,工程完成后,闫某未按时给付劳务费。2023年8月15日张某等3名农民工将其诉至冀州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闫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24年1月25日,张某等三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全面查控被执行人闫某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迅速冻结闫某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闫某,催促闫某给付张某等人的劳动报酬。闫某虽多次表示会尽快给付张某等人工资,但实际并未给付。考虑到民工工资问题关乎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2024年3月13日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上门传唤被执行人闫某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闫某将全部案款转到法院账户。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张某等3名农民工。
冀州区人民法院对涉农民工执行案件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坚持做到“四个优先”“五个快”,优先立案、优先承办、优先集中力量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快立、快查、快控、快执、快结。不断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保障农民工工资落实到位,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冀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持续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将农民工胜诉权利及时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