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能动司法”衡水实践 | 以司法之力 护碧水蓝天——衡水市景县法院多措并举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4月9日了解到,近年来,河北衡水市景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环境资源审判作为重点工作谋篇布局,高位推动,为建设美丽景县保驾护航。
健全专门化审判组织体系
成立专门审判机构,选任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着力培养“法律+环境”复合型人才,组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牢固树立修复性司法、系统治理、保护与惩罚并重的理念,依法审理好环境资源案件,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案件实行专业化司法保护,促进惩治犯罪、赔偿损失和修复生态环境协调统一。同时,进一步明确受案范围、确定合议庭人员,建设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对技术性、专业性问题作出更具权威性的判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坚持多方联动协同治理
景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注重加强内外联动,积极主动融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府院联动、院校合作、院企交流、跨域协作,与发改委、生态环境、林业等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畅通衔接机制,促进资源共享,有效提升环资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保证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对运河、林地等重点环境资源实地走访、调研,形成《司法建议书》和《关于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大运河司法保护的意见》,并与景县林长办公室联合会签印发了《景县“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文件,为推进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贡献司法智慧。
全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环境资源审判的司法价值,在于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安全,保护和修复才是最终目的。在案件审理中,景县法院始终坚持“审判+修复”工作模式,以生态修复治理为切入点,协调化解实质争议。同时,将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积极向被告人释明惩罚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促使被告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资金支持。在徐某、于某大量泄漏润滑油,致使土地污染一案中,为确保土地污染情况尽早、尽快、尽美解决,承办法官积极责令徐某、于某对受损土地进行修复,并对修复结果进行鉴定,确保土地污染已消除。
以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线上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环境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线下以法院“三进”工作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大讲堂、巡回审判、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强以案释法和以案宣教,充分发挥案件教育警示作用,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景县人民法院
编辑:办公室 徐浩
审核:办公室 卢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