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今年以来,河北衡水市故城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董子文化”的思想内涵,将诉源治理和故城县“董子文化”有机结合。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故城县法院以诉前调解室为中心,与县综治中心、县司法局共同协作,在各乡镇综治中心、乡镇司法所协同联动下,在全县13个乡镇成立“和为贵”调解室。
为了进一步夯实诉源治理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和为贵”调解室向纵深发展, 4月11日,故城县法院召开“和为贵”调解室培训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和为贵”调解室的成立是推进三级调解体系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将儒家文化精髓“和为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实践,有利于以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定分止争,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会议围绕“如何提高人民调解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主题进行培训,就调解工作基本原则、调解方法及语言技巧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主讲人结合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共同做好诉源治理工作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在互动环节,参会人员针对参会调解员在调解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答疑解惑,现场气氛活跃。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加深了调解员对调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了调解员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和方法,获得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故城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做实对调解人员培训指导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培养一支能够适应诉非衔接、诉调对接工作要求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故城县人民法院
编辑:办公室 徐浩
审核:办公室 卢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