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范岗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范岗司法所、范岗派出所、范岗学校等单位联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活动。
课堂上,定远县司法局范岗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为切入点,围绕“拒绝校园霸凌,从邯郸案件说起”深入浅出地引导学生提高法律知识学习兴趣,从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残忍杀害同学埋尸案件延伸到北京大学吴某某弑母案、合肥市滨湖新区16岁少年吴某某等故意杀人焚尸案、合肥市蜀山区高中生陶某某毁容案等案件,介绍了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范围的再调整、法律的演进原理、人性的善恶等知识。紧扣当前未成年人热点话题,深入分析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生动系统地为现场的老师、同学们讲授法律知识、分析当前形势,整个课程既有法治教育,也有爱国主义教育,大家认真聆听,教室里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此次法治课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获得了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参会老师表示:范岗司法所的同志以邯郸3名初中生案件“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给大家讲授了一系列法律知识,触动了同学们的心灵、引起大家深刻共鸣。这堂课使在场师生们受益匪浅,不仅让大家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所肩负的责任,也提高了法治观念,厚植了爱国情怀。
下一步,定远县司法局范岗司法所将继续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