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关于“交叉执行”的安排部署要求,河北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理念,将“交叉执行”活动进行到底,维护司法权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10日,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打响了“交叉执行”活动第一枪。
5月10日6时许,冀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芳传达执行活动指示,全体干警整装待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洪峰带队,衡水中院、枣强法院、阜城法院的部分执行干警参与本次执行活动。冀州区政法委书记李秋良、人大副主任高存影、政协副主席杜国祥、检察院副检察长闫世全受邀见证、监督本次执行活动。
本次活动出动警车11辆,执行干警40余人,前往执行现场传唤被执行人、查找财产线索。6点30分执行局干警兵分三路准时出发前往拘传被执行人。6点50分,执行队伍到达第一执行现场,成功拘传被执行人一名。上午8时许,执行队伍到达第四执行现场,发现被执行人不在家中,经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亲属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家属带领本人将欠款交到法院现场履行完毕。上午8时30分,三组行动队伍完成既定执行任务,带领被拘传的被执行人回到法院开展督促、调解工作。
本次执行活动针对冀州区冀州镇、小寨乡辖区内执行案件,拘传被执行人5名,传唤被执行人2名,执行完毕案件2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5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案款9.8万余元,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规避执行、逃避义务只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本次执行活动圆满成功,为衡水市“交叉执行”系列活动开了个好头,为其他兄弟法院积累执行经验。冀州区人民法院将始终贯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执行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