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不满意,锦旗就是他们的答案。日前,当事人韩某来到河北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审判申正义,为民解难树正气”的锦旗送给民事审判庭李朋会审判团队,以表达自己诚挚的谢意。
该案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韩某在2021年租赁了某公司的大棚和土地,租期为十年,双方签订合同后,韩某平整了土地种植了小麦、修缮了大棚种植了某稀有果树并间种了瓜类蔬菜水果。第二年小麦收获的季节,某公司因其内部原因开始阻挠韩某收割,几经协商后韩某勉强收获了小麦,但未能继续播种玉米,之后又因某公司工作人员断水断电,导致大棚种植的作物因缺水而死亡。
双方协商未果,韩某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争议颇大,损失项目和证据繁杂,庭审历时两天完成。通过庭审,在梳理双方证据的基础上,固定了案涉各项损失的具体数额,但租赁土地和大棚及各种设施的现状还需去实地看一看。去年正值数九寒天,承办法官带领助理和书记员去到了现场,挨个大棚确定亩数和果树颗数、仍存活的树苗颗数、灌溉设施名称和数量、农机具数量等,形成笔录后已是下午两点,在此过程中,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首先促成双方就间种瓜类的亩数达成了一致意见,征询了双方对大棚作物亩产量的意见,并建议双方了解一下周边同种作物的种植情况确定一下亩产量反馈给我们。之后的多半个月,主办法官通过与双方电话沟通和传唤双方到庭的方式循序渐进地促成双方就土地的具体赔偿标准、修缮大棚的费用、大棚内各种设施和农机具的归属及赔偿标准、间种作物的亩产量和赔偿标准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对大棚内种植的上千颗果树的亩产量和价格分歧较大。
此时,韩某提出了司法鉴定,鉴于某公司在本院有多起被执行案件,考虑到后期能否执行到位问题,承办法官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但是案涉果树在当地没有其他农户种植,市场及各大商超也没有见过此类水果,经从衡水东明市场打听也没有销售过该种水果,最后主办法官建议双方去北方最大的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北京新发地打听一下,各自询价。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在该水果批发市场询到了案涉水果的价格,最终双方就亩产量和单价也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是信任,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冀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之心扎实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心用情用智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