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满洲里市森林公安局扎赉诺尔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在灵泉矿三斜井大院内见到一只疑似为鹰(幼鸟)的小家伙,发现其不能正常飞行随即向森林公安求助。
当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这个所谓的小家伙是一只未完全成熟的鹰隼。初步检查后并未发现有明显的外伤,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检查。
鹰隼,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隼食肉,猛禽,飞行能力极强。因此,对一只鹰隼来说,飞行尤为重要,这段时间需要被细心照顾。
民警将其带回细心喂食,小家伙的状态也越来越好,在确认其具有野外生存能力时于野外放飞。看着小家伙在蓝天翱翔民警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同时也深深的感受到保护野生动物任重而道远。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关爱野生动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