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暨智慧警务建设推进会上,法警总队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法]251号),衡水中院司法警察支队获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组建于1997年,辖11个基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中院支队现有法警35名,其中正式法警12人,协警23人。自建队以来,中院法警支队先后多次获得各级各类表彰奖励,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警务管理、教育训练、装备建设、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创新发展,有力保障了全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坚持政治建警,强化干警使命担当
支队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队伍建设首位。充分发挥支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集中学习和党史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全体法警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了司法警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审判执行大局
支队全体干警始终践行“忠诚、责任、奉献、纪律、团结、形象”12字队训,担当实干,奋发作为,全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秩序,杜绝警务安全责任事故,实现了“零事故”目标。成功保障了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审判;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了马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刁某等43名被告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葛某等51名被告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审判警务保障,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社会安定。
推进规范执法,提升警务保障能力
注重建章立制,推进规范化执法。首创了《岗位责任清单制度》并在全省法院得到推广。制定了衡水中院《关于全市法院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警队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现场执法操作规范》等10余项制度规定,并狠抓落实,为司法警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设立“训练日”,每年组织全市法警集中训练,紧扣规范化和实战化加强练兵,不断催生战斗力,增强履职保障能力。支队两名干警入选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人才库,并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设置司法警察学本科教材编写,为司法警察学这一新兴学科的创立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同时,省高院还宣布了《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的决定》,枣强法院法警大队集体,中院陈爽晰、桃城区法院王保臣、饶阳法院张焕文、故城法院蒋坤宇等4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