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枣强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答卷”

2022-01-28 16:37:05    来源:中国视窗    作者:

  1月28日上午,在河北衡水市枣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荣作枣强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县委和市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枣强县检察院忠诚履职,奋发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被市院评为“2021年度检察工作考评先进单位”。1项事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事例”,5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或典型案例,2项事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事例。第一检察部被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综合保障党支部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单位”;志愿服务队被评为“河北省先进志愿服务组织”,系全县唯一获此荣誉单位。4名干警受到省级表彰。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平安枣强建设

坚决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4人,提起公诉400人。

  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4人,起诉12人;批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5人,起诉52人;批捕涉黄赌毒、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2人,起诉38人;批捕非法上访等违法犯罪3人,起诉2人。

  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46人,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

  办理上级院指定管辖的葛某龙、葛某斌等5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起诉51人,不起诉4人,追捕8人,追诉遗漏罪行10个。其中,追诉洗钱犯罪1人,填补全市空白。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24条,14名公职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1名政法干警被追究刑事责任。

扎实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113件来信来访全部如期答复办理,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严格执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规定,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信访案件13件。

  开展的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十大典型案事例”。

  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与河北合明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检察长为全县中小学校长和班主任讲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法治课。举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巡展20余场次,在60所中小学校设置“你说我听‘悄悄话’”信箱。

  实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共办理涉未案件17件。针对一未成年人坠楼案,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和督促履职等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检察日报》予以报道。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人,起诉7人,不批捕2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

  开展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防溺水、“清朗暑假”网吧专项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联合团县委、民政、妇联会签《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

二、立足职能顾大局

以高度的法治自觉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扛起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向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发《检察建议书》,从一只口罩、一支笔、一米线、一人登记、一条信息“五个一”方面提出具体建议,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高标准配备疫情防控设备,常态化加强机关单位和3个包联小区疫情防控;驻村工作队积极配合乡党委和村“两委”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网格“小平安”促进全县“大平安”。

  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批捕2人,起诉1人,不批捕3人,不起诉8人,变更强制措施5人,提出从轻、减轻量刑建议4人。

  联合县司法局会签《枣强县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生产经营性外出请假管理规定(试行)》,5人提出申请并获批准,相关企业增加收入8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21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5万余元,收到锦旗3面、感谢信2封。针对一故意杀人案中2名涉案困境未成年人,与妇联、民政、教育部门推动形成多元救助格局。

  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形式,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垃圾和固体废物等500余吨。

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出台《关于延伸办案职能服务基层群众活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20条便民措施。开展“小事件”连着“大民生”“检察蓝”护航“红领巾”“特殊群体”给予“特殊关爱”、当好企业的“老娘舅”等系列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共办理为民实事近40件。

三、奋楫笃行谋发展

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件、撤案9件;追捕13人,追诉9人,追诉遗漏罪行28个;不批捕29人,不起诉214人;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1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0份、《检察建议书》12份;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7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办理的3件案件,入选“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例”。受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依法对我县某局工作人员王某涉嫌贪污案及上级院指定管辖的李某涉嫌单位行贿案提起公诉。

  共办理此类案件32件。深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办理的1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入选“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坚决整治“恶意欠薪”,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2万余元。派员参加县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统一行动,合力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枣检民行公益”小程序作用,拓展案件线索来源。

  共办理此类案件10件。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立案2件,涉及土地面积2500余平。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争议4件。其中,办理的涉国有财产损失行政争议案,解决了近十年的土地权属争议,该地块将用于县城一小学建设。

  共办理此类案件62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立案4件。采取“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形式,因地制宜开展盲道治理、红色资源保护、自动售货机和饮用水制售机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均被采纳。

四、培根铸魂重自强

以高度的思想自觉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热潮,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组织干警到安平台城“全国第一个农村党支部纪念馆”等地接受教育,举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开展“观《山河岁月》,温百年党史”“学党史、铸检魂、迎国庆”青年干警演说会等活动,激励干警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

  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六导”机制推进政治业务深度融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事例”。制定出台《全员素能提升实施办法》《青年干警培养计划》,成立青年干警“凌云梦之队”。开展“一部一品”学习创建活动,打造“微信晨读、日学一案、精读分享、五心课堂、每日学堂、未检夜校”6个特色学习品牌。《案件质量评查与检察官业绩考评融合机制探索》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3次,通报典型案例34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9个。在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积极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33人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月报告、月通报制度,记录重大事项63件。

  坚持“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听证41次。举办“检察开放日”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对外发布案件信息637件,公开法律文书369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46次。

2022年工作安排

01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02坚定不移服务全县中心大局

03坚定不移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04坚定不移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05坚定不移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责任编辑:张东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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