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河北衡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利宾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王利宾领学了《“主动执行”机制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通知》等文件。
主动执行机制是今年衡水中院重项工作之一,是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到位率,加快“切实解决执行难”步伐而探索建立的一项执行机制。《关于规范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是衡水中院为了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案件中立审执协调配合,而出台的一项制度,是对主动执行机制的具体化规定。此次集中学习研讨为更好的发挥审委会指导全市审执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王利宾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完善审委会集体学习机制。审判委员会全体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动全院干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业务要求,打造学习型审委会。二要加强研判,以评议制度保障“精准保全”。成立保全评议小组,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合法性进行研判分析, 提出指导意见,实现对保全措施的精准把控,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三要加强协调,进一步理顺立审执流程衔接。牢固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理念,破除部门壁垒,达到无缝配合、规范推进、高效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办公室 杨轩
编辑:办公室 徐浩
审核:办公室 卢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