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河北衡水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发布关于严格管控餐饮活动的通告,全文如下。
衡水高新区各餐饮服务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用餐管理
1、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的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暂不举办大型生日宴、婚宴、亲朋聚餐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性餐饮活动,禁止举办或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已接受预定的一律延期举办。
2、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好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发现体温及验码异常的立即上报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3、各餐饮服务单位大厅就餐的餐桌要加装隔板,必须落实隔座、隔桌就餐要求,单桌就餐不得超过10人。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执行餐饮具消毒制度,实行“文明餐桌”,设置公勺公筷,切实切断“口口相传”途径。
2、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定时对就餐场所、电梯间等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所有从业人员每周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暂定免费核酸检测时间地点:每周五下午,松江路289号壹亨料理北边松江路往西200米路北)
3、 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GB 316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食品加工制作食品。
4、 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从严从重查处。
5、 各餐饮单位如需采购进口食品的,严格落实提前报备、进货查验(一单三证)、录入“河北冷链”追溯系统等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广大消费者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2198238进行举报。
衡水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