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湘(1838~~1909),字楚航,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徐家庄乡西张家庄村人。
他是州学岁贡生(作者注:就是指地方各省定期向朝廷输送的高层次人才,这些人到了京师以后,被统一集中在国子监学习。州学每三年送二人),“待选州判”(作者注:“州判”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待选”等待选用),先后担任冀州劝学所(作者注:相当于今教育局)总董、巡警局局长、戒烟所所长等职务。还有一段时间负责水利建设。
30年来,他辅佐了“直隶第一廉吏”李秉衡和清朝名吏吴汝伦两任冀州知州。
评价。他虽为“佐官”,但历史上对他评价很高。
他的墓碑文被刊载在1929年版《冀县志》《序》后卷首。
前任冀州知州李秉衡卸任时,对继任的吴汝伦说:楚航“性沉毅善谋,名能任大重,急人之事甚于己私”“以州政为己任”,绝对“可与共事”。我多年“事无大小,一倚先生(张)办。先生为之尽”。
志书载:他“佐官为政”“官听其言,民被其泽”“遗德利民”“州人士诵述不衰”。
志书载:冀州两任知州为“英主”,他为“良相也”。实为“旷世罕逢”。他与主,“口耳相诏(作者注:告知),语如出一辞,无异论岐说”。
他“治事明敏干练,而尤朴忠。视公家事如己私”“尺寸不逾,不敢稍有疏失”。两任知州“治冀之绩,盖赖有君(张)”“冀之兴,有良佐”。
功绩。他担劝学所总董,募资金、聘名师、建学堂等,使冀州教育成为“畿辅之首”,冀州“朴陋之风一变,文教昌明为北方冠。”他建成冀州境内第一个师资培训基地,为“一州五县”培养了一大批“发明成业,卓然能树者”。
他专任水利时,“往来督视,无间寒暑”。71岁时,仍然冒寒巡视浚渠工地,以致劳累成疾。3年时间,使“冀东衡南之田,变脊为饶者十余万亩”。
廉洁。《冀县志》载:他“家故少有”,精力“为办州政耗去”。
儿子上学费用,“同人资之,仅不能废学”。
经他手公款数万金,但“无救妻儿寒与饥”。直至晚年,他依然是“敝车羸马(作者注:破车劣马),仅能不徒行”。
(依据赵衡《楚航先生墓志铭》和1929年版《冀县志》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