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继品(?~~1912),字希三,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官道李镇羡家庄村人。清朝末期的州学廪贡生(作者注: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明清两代称由公家给以膳食的生员。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候选训导(作者注:古代官职。是候选的县学副长官,品级大概是从七品、正八品左右)。曾留学日本。
其祖先于明朝永乐八年(1410年)由冀州区门家庄乡西野庄头村北迁创建了羡家庄村。清朝中期至民国时,他的家庭是河北巨富豪贾、著名望族。
他的曾祖父玉堂在南宫经商起家,后来发展到京津沪等地。他及侄子迪安(也曾留学日本)在南宫发展、创办了商号14家,包括钱庄、绸缎庄、杂货庄、铁货、中药销售等多个行业,其中钱庄、杂货庄还在外地设立分号;他家在京、津及铁路沿线城市投资经营商业颇多,“庆成恒”布庄设分号于天津、济南、上海等;大城市外,还设分号于辛集、码头李等县城和大集镇。在天津的冀州银行帮,势力已超过了天津本地帮和山东帮。羡家的银号在冀州银行帮中实力排在上游。
其家资产之巨据业内人估计,仅天津“庆成恒”分号布庄资金约有白银2万多两。
他富有不忘乡里、不忘百姓,志、史书刊载,做了两件大事,“众故等夷(作者注:同辈人),心悦诚服。先生其杓(作者注:击。做法),为社而祭(作者注:社,土地神。把功绩告诉神),为尸而祝(作者注:古人祭祀祖先多设立“尸”。意,奉为宗祖,学习、效法他)”。
第一件大事:兴资办学校。他看到乡里人,“中产及以下”者因为经济收入低,孩子不能求学读书。民国初年,他“谋诸宗人”,筹集3500两白银,兴办了羡家庄初等、高等两所小学,“来求学者,不取一文”,使本村及周围村的孩子们免费入学。
孩子们读书有了学问,大都成才,改变了人生轨迹。据2012年版《冀州市志》.《清末至民国部分出国留学学生名录》载:该村及周围村有12人,占全部17人的71%。
因为办学校,他被赏赐了“五品花翎”(作者注:清制,武职五品以上,文职巡抚兼提督衔及派往西北两路大臣,以孔雀翎为冠饰,缀于冠后,称花翎。按清礼仪,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
第二件大事:保甲剿盗贼。赵衡在《羡希三先生神道碑铭》明确:“庚子(作者注:1900年至1901年9月7日,义和团兴起,八国联军入侵)之乱”后,“外兵内犯”“乱机四伏”“盗贼并发”,而冀州羡家庄村一带“闾阎安堵”,人们“起居无它”,是因为“先生(作者注:指羡继品)主办保甲之力也”。
他组织起本村及周围村庄,联合、团结起来,统一号召、指挥,建立“乡勇”(作者注:如今民兵)组织,“是宜自治,相助谋生”,抵御、打剿盗贼。使盗贼“来则假道,往即出境”。后使盗贼、匪在本村及周围一带“灭影绝踪,鸡犬无惊”,成为“截然乐土”。
他带人还去邵村,亲“至贼门首”,打跑他们;至王海庄和张家庄等地,捉擒了两个“匪首”;解体、打散了10余个盗贼、匪小团伙。
(依据赵衡《羡希三先生神道碑铭》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