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孺人(1490~~1441),名淑清,16岁嫁于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徐家庄乡堤里王村的鸿胪(作者注:职掌为朝祭礼仪之赞导、主掌接待宾客之事)官员夏麟之。
众人赞。她“生而端敏,稍长通女诫诸义。父母奇爱之”。嫁人后,竭遵、践行妇道,得到众人称赞。公公、婆婆对她“事事当意,极欢心”;丈夫说:“独木不林,非妻莫成”;叔婶等其他家人赞她:“事事办理”得很满意;对家中婢仆“绝宽愉”。家人、邻居等都“诵孺人贤”。
侍家人。她侍候公婆尽心尽力;侍候公公母亲(其奶奶)更是精心。待婆家叔婶毫“无失”。操持婆家弟弟结婚,弟弟媳妇故后,为其继娶。对婆家弟弟的子女“尤己子女”重视、管顾。
她家与弟弟家分家时,把公婆让自己早年收藏的一些东西“不私”而公布出来,与弟弟家分析,人们赞曰:“尤称难焉”。
从丈夫。她出嫁后,一直“从之任”,跟着在外做官的丈夫身边无微不至地予以照顾。
她结婚不足一个月就与丈夫一起去了公公任职的山东省。
她在丈夫公务繁忙“不暇家谋”时,不让其分心,把家中和“内衙”的事情“竭力”全部担当起来。有一段时间,丈夫生病,她更是日夜不离,寻医药、调饮食、规劝放包袱、安排好作息,等等。使丈夫很快康复。
教子女。她对子女“训督严甚”,每天都要核查他们的学习情况,经常指导他们的学习方法,使4男2女2孙“孝”而“学蚤(作者注:早)成”。其中有2人是进士,1人是举人,1人是武官,1人是秀才。
(依《冀州历代文存.明故夏孺人应氏墓志铭》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