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李先生来河北衡水市探亲,突发疾病就诊于哈院急诊科,以“脑血管病”收入神经内科一病区住院治疗。李先生在中国医疗保障APP上进行了异地就医备案,出院时在衡水市人民医(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院直接进行了医保结算,此时恰巧遇到了同病房的“病友”衡水市参保患者刘先生也前来医保结算,他俩病情,花费差不多,但对比刘先生的报销数额李先生发现有所不同,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异地就医结算遵循一个原则: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就医地目录: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也就说,异地就医哪些能报销,哪些不能报销,都是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为标准。
参保地政策:医保统筹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为了保证同一个地区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基本均衡,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异地就医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额度等……这些都是按照参保地的标准来执行。
所以来自山东省济南市的李先生在衡水就医享受的是河北省的医保目录,山东省的报销政策。而刘先生享受的是河北省的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他们的报销费用才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大家看明白了吗?我们再举个例子来说:
假设王女士在A市参加居民医保,在衡水就医(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衡水市人民医院是衡水市唯一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A市居民医保规定省级(三级)医院住院费报销比例50%,限额10万。
河北省居民医保规定三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65%,限额15万。
那么此次王女士在我院看病就医,则河北省规定的医保用药、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都可以报销,但报销比例只能按照参保地A市住院的标准报销50%,限额10万。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直接扫描,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1.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未登录”进行登陆。
2.点击下方在线办理中“异地备案”。
3.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请仔细阅读《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指南》)。
4.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完成参保患者异地就医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