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河北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 )发布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衡水市人民公开医院选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时间和地点
面试对象:报考衡水市人民医院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开始)
面试地点:衡水市人民医院1号楼9楼会议室(急诊大厅东南角12号电梯上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2022年7月14日前在报名网址“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有关要求
1.考生须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间隔1米以上排队,依次出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河北健康绿码”、行程卡、衡水市域内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健康证明、《面试通知单》进行查验登记,收取《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并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和出行方式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面试场地。
不能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和《面试通知单》导致无法参加的,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包括自我介绍时间和答题时间。考生自我介绍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单位、地址等可能暴露考生身份的信息,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4.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考生席设置计时器,考生自主掌握答题节奏,时间到考生停止答题。面试结束,考生马上离开面试室,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查询:2022年7月15日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查询。
6.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三、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此次选聘的考生必须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考生应自觉按现行防疫政策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
2.提倡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模块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排查、管控等防疫责任。
3.对市域外来衡返衡人员,严格落实管控。中高风险地区来衡返衡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及7日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含直辖市的区)的来衡返衡人员,执行7天居家隔离;所在地级市其他县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辖市出现大面积聚集性疫情时,参照地级市管控措施执行)。
4.来衡返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地点进行免费核酸采样,来衡24小时后48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因隐瞒不报或未自觉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不能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7.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8.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倡导采取“点对点”出行方式、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面试前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9.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本次面试成绩,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10.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本次面试工作由衡水市人民医院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18-2183356
监督电话:0318-2181259
附件:《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衡水市人民医院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