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医院医保信息平台停机公告

2021-12-29 17:06:04    来源:中国视窗    作者:

  12月29日,河北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医保信息平台发出停机公告,全文如下

尊敬的参保患者朋友: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通知要求, 为做好本年度年终结转工作,现公告如下:

  医保平台停机时间:2021年12月31日17:00——2022年1月4日8:00

  系统停机期间全市各级医保、医税平台暂停服务,涉及全市职工和居民参保登记、参保变更、参保缴费、医保备案和医保结算等服务。

一、住院业务

  (1)正常疾病的本地医保患者2021年发生的医疗费用较多的,患者根据本人意愿自愿做中途结算处理,避免占用2022年患者医保基金。

  (2)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所跨年度连续参保的,本次住院医疗费用按出院年度待遇标准报销;所跨年度未连续参保的,只报销其参保年度医疗费用。

  (3)在院的异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患者,因参保地政策不统一,请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确定是否需要在就医地医保系统停机前办理出院结算等事宜,以免影响患者的跨年度医保统筹累计额度,造成不良影响。

  (4)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用耗材费用(单价3000元以上)且发票未到医院的患者,由主管医生先填写《特殊材料审批表》送医保办公室(8号楼一楼)再进行医保报销,待医用耗材发票到医院后再补送。

  (5)患者住院结算须携带:医保登记表、社保卡、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出院通知单、全部预交金凭证等。

  (6)医保年结停机期间,新住院医保患者请于2022年1月4日8点以后到医保住院登记窗口办理医保登记手续。

城镇职工医保窗口:

  1号楼一楼、咨询电话:2183609

  城乡居民医保窗口:

  8号楼二楼、咨询电话:2183612

二、门诊业务

  停机期间,就诊患者不能办理医保划卡缴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各项门诊检查或用药,请到医保收费窗口办理自费结算;需换医保发票者自费结算时请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待开机后于2022年1月4日到收费窗口办理换票手续。

  医保门诊收费窗口咨询电话:

  2181220

  2181210

提示

  请各位参保患者结算前审核好住院费用、门诊费用, 2022年不予办理2021年的出院结算票据以及门诊划卡票据退费工作。

  本次医保停机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各位参保患者谅解!

[责任编辑:张东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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